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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补助办法公示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07-16 字体:[ ]

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补助办法公示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相关工作部署及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补助办法。

一、补助政策

1.补助范围。在足球彩票,中国足球彩票网境内按相关要求实施麦秸秆机械化还田、稻秸秆犁耕深翻还田和稻麦等秸秆机械化打捆离田作业面积,以及年收储足球彩票,中国足球彩票网境内稻麦、油菜、玉米等农作物秸秆达1000吨以上秸秆收储主体,年利用足球彩票,中国足球彩票网境内稻麦、油菜、玉米等农作物秸秆达2.5万吨以上秸秆利用主体。同一季内同一田块凡是秸秆离田的不得同时享受还田作业补助,同一季内同一田块秸秆在离田收集作业、储存环节不得同时补助。

2.补助对象。(1)秸秆机械化(犁耕深翻)还田作业补助对象为实施作业的实际种植户。(2)秸秆机械化打捆离田作业补助对象为秸秆机械化打捆离田作业主体。(3)秸秆收储补助对象为年收储足球彩票,中国足球彩票网境内稻麦、油菜、玉米等农作物秸秆达1000吨以上的秸秆收储主体。(4)秸秆利用补助对象为年利用足球彩票,中国足球彩票网境内稻麦、油菜、玉米等农作物秸秆达2.5万吨以上秸秆利用主体。

3.作业要求。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标准:采取50马力以上大中型拖拉机及配套秸秆还田机械实施作业,一般切碎长度≤10cm、留茬高度≤15cm,耕作深度≥12cm。犁耕深翻还田作业标准:运用铧式犁、圆盘犁等农机具将秸秆直接犁耕深翻到土壤中,一般作业耕深≥20厘米,秸秆覆盖率≥90%。秸秆打捆离田作业标准:秸秆离田量基本符合正常量。犁耕深翻还田和打捆机械均须安装农机作业远程监测系统,可实时监测作业地点、作业面积和作业质量(作业深度、离田量)等,作业质量原则上以监测数据为依据。秸秆机械化(犁耕深翻)还田和打捆离田作业质量基本符合作业标准。

4.补助标准。夏季麦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按20元/亩补助,稻麦等秸秆机械化打捆离田按45元/亩补助,对年收储足球彩票,中国足球彩票网境内稻麦、油菜、玉米等农作物秸秆达1000吨以上的秸秆收储主体按25元/吨补助,秋季稻秸秆犁耕深翻还田作业按不超过45元/亩补助(具体补助标准按省补助总额倒推确定)。对年利用本市稻麦、油菜、玉米等农作物秸秆的主体,利用量在2.5-3.5(含)万吨之间,给予15元/吨补助,超过3.5万吨部分,在3.5-5(含)万吨之间,给予20元/吨补助,5万吨以上部分,给予25元/吨补助(秸秆利用补助资金最高限额100万元)。

二、补助程序

1.主体申报。秸秆机械化打捆离田作业主体填写“2025年

季秸秆机械化打捆离田验收申请表”(附件5),附农机作业远程监测数据、打捆离田作业所在村(社区)面积证明,秸秆销售证明等相关附件,并经过村、镇审核,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秸秆收储利用主体根据自身收储情况,按要求填写“2025年季秸秆收储利用验收申请表”(附件6),附秸秆收储利用数量等相关附件(如秸秆产地所在村(社区)证明材料或收储协议等),于6月18日(夏季)和11月18日(秋季)前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

2.村级统计申报。实施秸秆机械化(犁耕深翻)还田作业的由村(社区)负责对本辖区作业情况进行统计、核实,申报补助面积一般应小于或等于承包种植面积。50亩以上作业面积的实际种植户需附种植面积佐证材料。犁耕深翻还田作业补助申报须附农机作业远程监测系统后台监测数据、种植面积佐证等资料。村(社区)对实施机械化打捆离田作业的主体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于6月30日(夏季)和11月30日(秋季)前按要求向镇(区、街道)农业部门报送作业补助申报表。

3.镇级审核公示。镇(区、街道)政府对申报作业面积的准确性负核实监管责任。对申报的作业补助资料进行认真审核,重点审核补助对象是否符合要求、补助面积是否真实,补助资料是否齐全等。组织公示到村5天,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的,于7月20日(夏季)和12月20日(秋季)前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作业补助申报资料。

4.第三方核查。第三方核查单位根据核查办法进行核查。核查结束后,分别于8月15日(夏季)和次年1月15日前向市农业农村局提交核查报告和补助确认表。

5.市级监督。市农业农村局对秸秆机械化(犁耕深翻)还田第三方核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第三方核查报告的逻辑性和核查结果的合理性。同时组织市禁烧办、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对秸秆机械化打捆离田作业、秸秆收储利用第三方的核查情况进行督查。

6.资金兑付。市级根据第三方核查确认结果,将资金补助情况在市政务平台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5天。公示无异议后,兑付补助资金。

三、资金监管

各镇(区、街道)要及时制定工作计划,完善推进机制,落实工作责任,严格管理要求。

1.坚持实事求是,做到“阳光操作”。要做好政策告知、村级统计申报、镇级审核公示等“规定动作”,强化“行政监督、社会监督”机制。

2.严格规范作业,提高还田离田质量。镇、村要根据作业要求,推进良法良机配套,农机农艺融合,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稳定提高秸秆机械化(犁耕深翻)还田、打捆离田作业质量。

3.严肃工作纪律,做到“四个严禁”。镇、村要加强风险防控,切实做到“四个严禁”:严禁没有实施作业的单位或个人列为补助对象;严禁虚报面积套取补助;严禁镇村以任何理由从补助对象收回补助资金,进行“二次分配”;严禁集体或个人代领、转付或用补助资金抵扣相关款项及费用。